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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券商单方面撤稿 新湖期货IPO戛然而止
发布时间:08-270王柄根  

6月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期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日前,新湖期货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保荐的申请》,申请撤销保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新湖期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绝大多数企业主动撤回上市申请叫停IPO皆是由企业本身和保荐机构同时分别提交上市材料和保荐资格的撤回申请,但此次新湖期货IPO的叫停是由海通证券单方面发起。

2024年以来,沪深两市企业在审核过程中因主动撤稿而被终止的企业并不少,但由保荐人单方面提交撤回申报材料终止上市的仍较为少见。

IPO撤回上市申请材料和被保荐机构申请撤销保荐,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上市终止方式。前者一般是企业与保荐机构达成了一致意见,皆同意撤回相关的申请材料,后者则一般是因出现了特殊情况,但企业与中介机构意见可能未能统一,而中介机构在综合各情况分析后对于该项目已经没有信心,于是中介机构则可单方面冒着得罪企业的风险选择申请撤销对该项目的保荐。

新湖期货主板IPO于2023年3月4日获得受理,同年3月21日进入问询阶段。不过,排队超一年时间,新湖期货IPO撤单。

业绩方面,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新湖期货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8.48亿元、73.64亿元、77.6亿元、13.87亿元;同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429.23万元、7708.03万元、1.66亿元、4972.13万元;分别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0.18亿元、0.73亿元、1.66亿元、0.5亿元,2020年和2021年的增速分别高达217.3%、115.23%。从业绩来看,新湖期货2022年上半年有减速的迹象。

另外,期货行业与证券行业类似,同质化竞争激烈。对于行业波动大、周期剧烈的特征,还需要各家期货公司不断探索应对良策。

招股书显示,新湖期货还存风险管理业务的风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业务又具体分为基差贸易业务、做市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等。其中,基差贸易贡献了绝大部分收入。

基差贸易是指公司在与客户进行现货交易的同时,判断不同基差的偏离,再对市场趋势予以分析后,通过利用期货、场外衍生品等工具对冲风险,以获取风险较低、期现结合收益的业务。基差贸易是现货和期货两个市场高度融合的一种贸易方式,根据两个市场的波动不同,通过对基差强弱的判断获取基差变化带来的收益。

但期货公司做基差贸易业务,也是凭借比散户具备全面精准的信息优势,在期现两个市场间套利。只要在期货、期权等市场上进行多空操作,期货公司仍摆脱不了风险收益框架下的零和博弈守恒定律,通俗讲就是有盈必有亏。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的风险管理业务不仅包括基差贸易业务,还包括做市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等,且都是由新湖期货全资子公司新湖瑞丰进行。因此,新湖期货及新湖瑞丰是否会通过相对弱势的客户为公司增利,这需要很多方面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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