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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电气:应收账款持续上升 股权转让迷雾重重
发布时间:2017-08-04 16:58:090  

日前,明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电气”)递交了招股说明书,此次明珠电气拟于深交所上市,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募集资金2.30亿元,全部用于箱式变电站及节能环保型变压器扩建项目、信息化改造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其中高达1亿元投向补充营运资金。

股市动态分析记者通过研读明珠电器招股说明书,发现该企业由于所处行业的原因,面临着较大的政策风险,而且公司的应收账款问题比较突出,递交招股说明书前不久进行股权转让也让人大惑不解。

 

面领着产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利用清洁能源发电的呼声越来越大,然而以此相伴的是,新能源电站的建设热潮也使得大量资本涌入,造成新能源发电产业在某些领域扩张过快,比如光伏行业就出现了产能过剩的情况。明珠电器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新能源发电、电网建设、轨道交通及电动车领域是典型的政策驱动型产业,受产业政策影响很大,上述产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也得益于项目核准、电价保护、强制并网、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等国家政策的支持。而随着新能源发电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渐趋成熟,新能源发电补贴可能会呈现阶梯式下降,影响电站建设的投资回报。

明珠电气主营业务为变压器研发、制造及销售,其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光伏、核电等新能源发电领域,同时也涵盖电网、轨道交通和电动车领域。因此若新能源电价政策持续进行阶梯式下调,对公司将造成不利的影响,如果未来新能源发电等行业发展不及预期或者产业政策力度减弱,则会影响公司产品的终端市场需求。目前,明珠电器享受着高新技术企业的15%优惠税率,若未来公司不再倍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对公司的业绩也将造成影响。

 

应收账款占比持续上升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2016年,明珠电器的营业收入分别是6.28亿元、7.80亿元、7.9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356.64万元、4390.05万元、4290.51万元。无论是营收还是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的增长,2016年相对于2015年都停滞不前。

更令人担忧的是其应收账款问题突出。报告期内,明珠电气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3.93亿元、6.44亿元、7.11亿元,占各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2.35%82.52%89.04%;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69亿元、6.04亿元、6.61亿元,占各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39.54%43.63%50.72%,占各年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则分别为56.28%58.13%64.07%,超过一半。应收账款周转率方面,报告期各年度分别为1.901.511.18,逐年下降并且还低于行业均值。明珠电气表示,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国有发电集团,存在付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的情况,加上质量保证金制度,导致了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及比例都较大。

高额的应收账款占据了明珠电气的大部分流动资金,使得公司抵抗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大大减弱,这也不难理解为何公司拟将募资中的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了,然而明珠电气依靠筹资活动补充流动资金的状态从2014年就开始了。2015年公司获得金额较大的融资因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了9325.52万元,到了2006年,其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则均为负值,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7780.98万元,如果算上2014年度该项数值-2415.96万元,则报告期内明珠电气的现金流为负数,也就是说公司入不敷出。

大量的销售金额并未以实物或者货币资产流入公司,体现在财务报表上的就是应收账款的持续增加。不仅如此,报告期内,明珠电气的存货金额也不少,各年末分别为2.18亿元、2.74亿元和2.28亿元,分别占当期流动资产的33.16%24.70%22.13%,占比不小,这加重了明珠电气的流动性紧张问题。

 

股权转让迷雾重重

自明珠电气的前身明珠有限在2009年设立开始,一直到本次明珠电气递交招股说明书之前,先后进行了四次增资和九次股权转让。进入2017年,明珠电气进行了第八次和第九次股权转让,分别发生在1月份和4月份,而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报送时间则为523日,时间上相隔并不久。这就让人感到困惑了,是有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不乐观还是另有原因?

先来看1月份的第八次股权转让。汪涛波将其全部持有的100万股分别转让给李东红70万股、张成蹊20万股、涂颖10万股;股东谭坚强将所持的41万股分别转让给王丹艺20万股、王海燕21万股;股东黄德田将所持有的200万股分别转让给阮新100万股、黄雯倩100万股。除了李东红是汪涛波的配偶因而该转让属于无偿转让外,其他转让的价格都为2.40/股。而上述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是什么?明珠电气并没有披露。

相比之下,4月进行的第九次股权转让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45日,股东城际置业将全部所持有的2160万股即公司股份的6.17%以每股2.40元的价格转让给荣兆投资。看似跟上面的转让没什么不同,然而城际置业的入股价格可比上述股东高得多。201298日的明珠电气历史上第三次股权转让中,原股东白云集团将持有的明珠有限16.88%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160万元)作价4585.72万元(即单价2.12/注册资本)转让给城际置业。该次转让的定价依据同样不得而知。

查阅公司2012年后的几次股权转让的每注册资本价格发现:201312月明珠电气第四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25元,20141月第五次转让的价格为1.15元,20149月第六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20元。可以看出城际置业的入股价格明显高于后面几次的价格。我们计算下城际置业的持股年均收益率,由于招股书中只披露了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所以2012年度和2013年度的分红情况不得而知。2014年股利分配为向全体股东分红1786.89万元,按照城际置业持股比例2014年末为10.38%计算,其可从此次分红中分得约185.48万元;2015年股利分配则为4200万元(每股0.12元),城际置业持有2160万股可分得259.20万元。两次共可分得444.68万元,加上股权转让收益604.28万元,共计1048.96万元,持股时间约为4年半,这样计算出每年的收益率大约为5.08%。如果不考虑2012年和2013年的分红情况,此收益率只与银行理财的水平差不多。城际置业为何在递交招股书之前仅获取小额收益就退出?要知道目前的环境下,企业上市后股权的增值率是很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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